2023年上海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 工作日程简表 时间  | 工作内容  |  2023年2月底  | 试点院校向社会公布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同时在市教委网站公布,并向各区寄送经市教委核准的招生章程。  |  3月1日  | 符合条件的考生,若前期未参加集中报名,可在区招考机构或学籍所在学校进行补报名(具体可咨询各区招考机构或学校)。  |  3月10日、11日  | 考生登录“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edu.cn)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  3月16日、17日  | 考生登录“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edu.cn)进行网上缴费。  |  3月25日  | 试点院校选拔测试。  |  3月29日  | 退役士兵招生工作会议。  |  3月30日至4月2日  | 试点院校进行录取。  |  4月3日  | 试点院校上报缺额计划和录取结果,并提供录取结果查询。“上海招考热线”公布第一次征求志愿缺额计划表。  |  4月4日  | 未录取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征求志愿。  |  4月6日  | 试点院校进行第一次征求志愿录取,并提供录取结果查询。  |  4月6日  | “上海招考热线”公布第二次征求志愿缺额计划表。  |  4月7日  | 未录取考生第二次网上填报征求志愿。  |  4月8日  | 试点院校进行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并提供录取结果查询。  |  4月10至14日  | 试点院校公示所有拟录取名单。  |  4月17日前  | 上报新生录取数据,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  4月30日前  | 新生报到(具体报到时间由各试点院校自定)。  |  5月至6月  | 试点院校可对相关新生进行入学教育。  |  9月  | 新生正式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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