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谢美玲等同志具备讲师任职条件的通知 |
2019-05-27 浏览【195】 |
沪震职人[2019]5 号 关于谢美玲等同志具备讲师任职条件的通知 经上海市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联合评议学科组评议通过,联合评议工作委员会同意,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讨论决定,聘任耿梅、刘琴、母亚男、严金凤、韩明珍、邵慧、谢美玲、杨艺旋和蒋婷婷等九位同志为讲师。 聘期从2018年12月3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 特此通知。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人事处 2019年 5 月 27 日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人事处 2019年5 月27日印发 |
来源:院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