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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谢美玲等同志具备讲师任职条件的通知
  2019-05-27   浏览【195】




沪震职人[2019]5 号


关于谢美玲等同志具备讲师任职条件的通知


经上海市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联合评议学科组评议通过,联合评议工作委员会同意,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讨论决定,聘任耿梅、刘琴、母亚男、严金凤、韩明珍、邵慧、谢美玲、杨艺旋和蒋婷婷等九位同志为讲师。

聘期从2018年12月3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

特此通知。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人事处

2019年 5 月 27 日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人事处 2019年5 月27日印发


来源:院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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