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就业相关问答 |
2017-09-08 浏览【147】 |
1.问:家是外地的毕业生可以在上海就业吗?单位交四金吗?可以落户吗? 答:我校每年对应届毕业生举办校园招聘会,而且每年招聘单位的岗位人数与我校毕业生数之比都在3:1以上,每个毕业生都有很大的就业选择空间,包括外地毕业生和本市毕业生享有同等就业的权利和待遇。校园招聘会后,我校就业办对尚未就业的毕业生继续采取个别推荐的方式,凡外地毕业生只要愿意在沪就业的,我校一定会负责到底进行就业推荐工作。 在招聘单位中,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公司指明要外地应届毕业生,目前呈上升趋势,且有些单位专门为外地生提供食住或补贴,我校就业办竭力开拓此类单位的就业市场,以更好地为外地毕业生就业服务。近几年,我校毕业生就业均在98%以上,因此,外地毕业生在沪就业渠道应该是畅通的。 外地应届毕业生被本市企业单位录用后均可留沪工作,并享有应有的社会保险(诸如“四金”等),凡录用于重点发展领域和紧缺专业的如汽车类、数控技术类、护理类、计算机类等共147个工作种类应届毕业生,还可按程序申领“上海居住证”,经5—7年转为上海正式户籍。
2.问:毕业生推荐表的作用是什么? 答:毕业生推荐表由学院统一印刷,毕业生填写并加盖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公章方属有效,其中,该表的综合评定及推荐意见是由最了解毕业生大学生活全面情况的辅导员填写,并以学校名义向用人单位推荐,对用人单位具有较大的权威性和可靠性,大部分用人单位把该表作为主要书面材料,及历来把该表作为接收毕业生的主要依据。学生不得私自涂改,每人只限一份,在应聘时以向单位发出复印件,在与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应把原件交单位。 问:推荐表遗失后如何补办? 答:须先自己写明遗失情况,然后由院系毕业班辅导员签名并盖章,再到就业办申请打印新的推荐表。 问:推荐表上的“生源地”一栏是如何规定的? 答:毕业生的生源地为学生进入大学之前的户口所在地,具体到各省的地级市即可(例如:江苏省苏州市);如果是直辖市,则要具体到区县(例如:上海市松江区)。 3.问:就业信息可以通过什么途径得知? 答:学生可通过校园招聘会、校园宣讲会、学校网站、就业信息宣传栏、老师等亲推荐介绍、社会报纸、杂志、求职网站及招聘会等。同时可关注就业相关网站 http//:www.firstjob.com.cn 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http//:www.gradnet.edu.cn 中国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http//:www.21cnhr.gov.cn 21世纪人才网 http//:www.shehr.com.cn 上海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http//:www.1233sh.gov.cn/index.shtml 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 中华英才网、智联招聘网、前程无忧等 4.问:为什么要签订就业协议书? 答: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教育部统一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合同,对于毕业生本人、用人单位和培养院校均有约束力。由于在校大学生还不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因此,要以就业协议书的形式,确认双方招(应)聘意向和相关条款,这样做是为了保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各自的利益。 不论毕业生本人被何种用人单位录用,都应签订由学院发给的国家教育统一制定《就业协议书》,目的是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有利于国家有关部门了解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去向及分布情况,便于制定大学生政策,有利于进行宏观调控。
|
来源:院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