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就业困难人员援助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工作,着力解决重点困难学生、“零就业家庭”的就业问题,让就业困难学生实现比较充分的就业,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增强他们的心里安全感、自我归宿感和社会认同感,积极主动的融入社会,促进人的和谐、社会的稳定,因此我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开发就业岗位,不断提高就业再就业的稳定性,积极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建立帮扶就业困难学生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家庭困难和就业困难学生就业问题,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二、帮扶对象
对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学生和“零就业家庭”实行就业帮扶:
1、就业困难学生是指(1)身体残疾学生;(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学生;(3)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4)农村零转移家庭困难户人员;(5)连续失业一年且毕业三年内历届毕业生。
2、“零就业家庭”是指家庭成员具有城镇常住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无一人就业的困难家庭。
三、工作内容
1、全校组织摸底调查。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全校就业困难学生、“零就业家庭”属就业援助范畴。各二级学院对学院内就业援助对象进行全面、细致的摸底调查,确保调查摸底不漏一人、不漏一项,全面掌握全校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零就业家庭及残疾学生的基本情况,援助对象的困难情况及原因、就业要求,做好相关情况的记录。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就业困难对象基础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和服务。
2、开展政策宣传。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每一位援助对象得到一份再就业政策宣传单,了解适合自身的政策内容和办理途径。
3、制定帮扶计划。各二级学院对学院内有就业愿望和急需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建立就业服务档案,根据其自身素质、家庭情况、求职意愿、培训要求等不同需求制定一份援助计划。各学院要建立结对帮扶机制。学院主要领导实行承包负责制,各学院人员要与就业困难人员结成对子,建立“一对一”的就业帮扶机制,促进帮扶工作的落实
4、实施岗位援助。各二级学院要通过深入辖区内的用人单位、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了解用人单位的用工需求,宣传再就业优惠政策,动员用人单位提供合适的岗位,广泛采集空岗信息,组织开展“就业困难学生招聘会”活动,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5、组织技能培训。根据就业岗位的要求,结合就业困难学生的特点,介绍并指导就业困难学生选择职业技能培训课程,组织并推荐其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8、加强跟踪管理。各二级学院要对就业援助要实行经常的跟踪服务,对就业援助的效果予以跟踪,尽量提高就业援助对象的就业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