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
2024-03-04 浏览【305】 |
沪震职〔2016〕99号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各学院、部门: 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加快构建具有上海特点、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落实我院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学院董事会、党、政领导提出切实加强和改进学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氛围,开展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 一、充分认识我院开展学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学风是震旦品牌和精神的集中体现,是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本质要求,优良学风是提高我院教育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能否营造一个优良的学风环境,关系到能否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能否坚持“以人为本、育人育能、德育为先、教会做人”的办学理念和“综合素养、创造能力、高尚人格”的培养目标,育就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当前,我院学风总体上是好的,但少数教师和学生在教和学过程中,敷衍教学、上课迟到早退、玩手机、考试舞弊等不良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教书育人的风气,也造成了一些负面的社会影响,切实加强和改进我院学风建设工作已经刻不容缓。 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我院学风建设,要坚持教育和治理相结合,坚持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督约束、查处警示,建立完善优良学风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要求教师做到“三坚持、六做到”(见附件《关于教师“教书育人”的规定》),带动学生做到“三带三不带”(上课带笔、带课本、带笔记本,不吃零食、不玩手机、不做与教学无关的活动),通过教育治理行动建立学风建设工作体系,明确各二级学院和部门的责任义务,力争“十三五”期间我院学风和诚信状况得到明显改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奠定良好的学风基础。 三、加强领导,统一认识,构建学风建设工作体系。学院要设立学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校级层面学风建设的相关政策,指导协调和督促调查处理学风建设中不良现象和不端行为。各二级学院要建立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学风建设工作。把学风建设纳入各级领导班子的考核,建立问责机制,完善目标责任制。同时,学院组织好三支队伍建设,教务处组织教学质量考评组,督导室组织教风学风督导组,学生处组织学生学风督促和自律组,建立健全教育宣传、制度建设,不端行为查处等完整的工作体系,形成全校学风建设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四、强化学风建设,明确主体责任。学院(包括二级学院)党、政领导是学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应有专门领导分工负责学风建设,坚持把教育作为加强学风建设的基础。注重发挥楷模的教育作用,强调学生的自律意识和自我道德的养成。在维持课堂秩序、保证正常教学活动中教师是第一责任人,教师在传授知识的同时应教书育人,教师对学生违纪现象应敢于批评指正,及时将不良现象和不端行为通报辅导员,辅导员要做好思想工作,教师放任课堂秩序混乱视为失职。班级同学的辅导员是学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学校规定抓两头带中间,做好同学的思想工作,形成优良的班级学风。教学质量考评组负责检查评估课堂教学情况,抽查试卷和毕业论文,检查考试和监考情况,核实学生评教情况,并帮助教师进行自我教学评估与提高,以日常抽查和集中整顿的方式,促进教风和学风建设。教风学风督导组负责巡查调研学风情况,抽查学生出勤率,迟到率等,加强听课制度,督促教师掌握课堂教学情况,及时反映教学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学风建设的改进措施。学生督促和自律组应加强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能力。全校教职员工应把优良学风化为自觉行动,加强对学生传帮带,以大爱塑造师魂,在自我工作中,以严谨治学的精神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感染教化学生,力争成为言传身教的榜样和教书育人的楷模。 五、提高教学质量,形成优良学风。进一步明确“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的核心理念,坚持“以综合素养为基础、以职业能力为本位”的人才培养模式,紧紧围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改革学生评价机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推动我院学风建设的关键。各学院要帮助学生更好了解本专业的就业与发展、知识结构、技能要求、职业素养及课程设置,促进学生职业意识的开发,用心发现自己的兴趣和能力,明确自己的职业目标,调动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各学院应加强学生职业能力培养,支持学生参加各类职业能力和职业证书的实践活动,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各学院应严格执行学校教学有关规定,如严格考试纪律、评分纪律,以高度的责任心保障教学质量的提升。同时,要组建各种社团,积极开展活动,通过科技节、艺术节、军训营、体育节等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逐步提升震旦品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六、强化学风建设,构建全方位监督和约束机制。坚持把监督作为学风建设的最好防腐剂。强化行政监督,多层次多结构形成校内三级督导制度,建立定期检查和两周一次的督导简报,开辟学风建设专栏,对于学风不良现象和不端行为要根据调研意见和有关政策规范做出教育、处罚等处理决定。任何部门、任何人员严禁擅自同意学生脱离正常教学的现象,如确实需要学生参加的活动,必须书面报院长批准,并做好善后及补课工作。要将学风建设纳入全校员工工资激励和考核范围。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各学院、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际细则,并报院领导。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2016年10月17日
附件:《关于教师“教书育人”的规定》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6年11月1日印发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关于教师“教书育人”的规定 “教书育人”是教师的神圣职责,为了更好地做好“育人”工作,特制定《关于教师“教书育人”的规定》(简称“三坚持、六做到”)。 三坚持: 一、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就业为导向,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 二、坚持学院“以人为本、育人育能、德育为先、教会做人”的办学理念和“综合素质、创造能力、高尚人格”的培养目标; 三、坚持学为人师、行为世范、言传身教、教书育人。 六做到: 一、做到贯彻“课改”三原则(突出能力目标、以学生为主体、以项目为载体),精心备好每节课,认真上好每堂课,布置作业,认真批改; 二、做到上课不迟到,下课不提前,不随意调课,不随意停课; 三、做到上课以演绎为主,多媒体为辅,站姿上课,激活课堂,师生互动,教学有效; 四、做到重视实训,精心实施,认真带教,严格考核,强调实践性、开放性、职业性; 五、做到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六、做到上课带头关手机,坚持课堂礼仪,班长喊“起立”,教师答“请坐”,督促学生“三带三不带”,制止各种违纪现象。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二O一O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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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学工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