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震职〔2017〕74 号
关于成立二级学院职称评审小组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处、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各二级学院的师资队伍建设和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学校要求各二级学院成立职称评审小组。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职称评审小组由3或5名成员组成,原则上由二级学院党政领导及具有副高及以上的人员担任。
二、职称评审小组组长由二级学院院长担任。
三、职称评审小组成员名单由各二级学院确定后于2017年10月27日前报人事处。
特此通知。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2017年10月10日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