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评审条件及审批程序 |
2018-07-12 浏览【228】 |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 评审条件及审批程序
一、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上海市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二、评审要求 (一)学习年限要求: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具备申请资格; (二)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 且没有不及格科目;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也必须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 (三)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必须是当学年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 (四)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只能申请国家、上海、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中的一项; 三、评审程序 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1.申请学生登录《上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信息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116.236.218.71:8080/infomssh/login_online.jsp)进行在线申请,辅导员及院(系)登录《上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信息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116.236.218.71:8080/infomssh/identity/index.action)进行在线审批。校资助中心对各二级学院提交的初审名单进行审核后,上报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登录《上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信息化工作平台》进行在线审批、汇总,最后将汇总名单上报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必须使用教育部2010年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上海市奖学金申请者必须使用《上海市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表格具体填写说明详见附件。 3.各二级学院及学校层面必须分别对申请学生名单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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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学生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