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关于规范物资申购、领用和管理的通知 |
2017-10-20 浏览【124】 |
沪震职〔2016〕17号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关于规范物资申购、领用和管理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为加强学校资产管理,规范物资的申购、领用和管理等工作,学校决定由资产科(暂隶属于院长办公室)负责。现将有关物资的申购、领用和管理工作规定如下: 一、各部门设一名部门兼职资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资产设备的申购、领用和管理,配合学校资产科定期核查本部门资产情况(名单与3月28日前报资产科王强)。 二、申购 各部门的物资设备等申购,需填写“上海震旦职业学院申购单”,本部门领导审批签字,报资产科。由院长办公室主任核准(重大物资设备报校领导审批),再报集团统一采购。属固定资产的,由资产科将“申购单”及附件复印存档,以备验收、入库、领用。 三、验收入库 采购人员应按采购单要求购置,物资到货后,应及时交资产科验收,并由资产科开具“入库单”(三联单)。物资采购人凭“入库单”(验收联),方可到财务办理报销手续。 四、领用 物资或设备的领用,需由部门兼职资产管理员到资产科办理领用登记手续后,方可领用。 五、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管理:依照“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学校将建立“设备使用信息登记卡”进行设备重新确认、登记(原登记卡逐步作废),此操作由资产科负责。具体要求如下: (1)个人使用的设备(电脑、打印机等),登记在个人使用信息卡上(一式二份,一份由部门资产管理员统一保管,一份保留在资产科。离校时携本人“设备信息卡”到资产科办理设备移交手续,方可到人事处办理离职手续。 (2)部门资产如需调拨,须书面申请,报资产科,经院办同意方能调拨。 2、低值物品的管理: (1)低值物品由部门兼职管理员统一领取。资产科建立低值物品使用汇总帐、各部门建立部门低值物品使用分户账。 (2) 对个人使用低值不易耗的物品(如工具类、电子产品类如移动硬盘等),与固定资产一样登录在“设备使用信息登记卡”上。如自然因素物品不能使用的设备,交资产科办理注销手续。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2016年3月22日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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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院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