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讲师及其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评议工作的通知(4) |
2017-09-05 浏览【149】 |
沪震职人[2017]4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讲师及其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评议工作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高职高专院校联合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讲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将组织开展高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 图书资料、工程技术、实验技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审议。 2、申报者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毕业必须满三年。 3、2017年12月31日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属于本次申报范围。 4、申报对象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计算到2017年12月31 日。 二、关于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审议材料的要求 严格按市教委印发的《<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的实施细则》(沪教委人[2011]94号)文件的相应要求,受理申报材料。 三、关于收费标准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评议费为每人600元(材料2套),随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并交付。 四、关于时间安排: (1)2017年9月6日后申报者到人事处领取申报表; (2)2017年9月25日前,申报者将材料报人事处,由学院人事处初审,学院讨论后送交上海市高职高专联合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材料组验收。 (3)2017年12月中旬由学科专家组进行审议。 (4)2017年12月下旬反馈审议结果。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二O一七年九月五日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7年9月5日印发 审议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报送材料要求: 根据市教委《关于贯彻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任职条件要求,高等学校审议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提供下列报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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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院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