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级学生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集中两周技能实训安排的通知 |
2017-05-10 浏览【143】 |
沪震职〔2017〕43号 关于2015级学生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集中两周技能实训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按照学校的安排,15级仍执行已定的教学计划实施集中两周技能实训教学。为了落实本次集中两周技能实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训时间 15级实训时间安排在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第17-18周(2017年6月19日~6月30日)。 二、组织要求 根据以往情况,学生即将进入毕业年,可能对实训课程不够重视,影响实训教学的效果。因此要求各学院进一步加强实训教学管理,在实训安排、实训过程和实训考试等各环节严格管理,确保实训教学质量。 1、实训内容的安排要结合本专业对应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证)、国家、上海市和宝山区相关的技能竞赛内容进行合理安排。实训内容要充实、丰富,保证学生在本次2周集中实训课程中学到本专业相关的知识与技能。 2、各学院在组织实训前,要制定实训教学大纲、实训进程表(统一按附件1)等。实训教学大纲应列明实训的目的、要求和考核内容(项目)、办法等内容。实训进程表应列明每次实训的内容、地点、节数、指导教师等。实训进程表电子版尽早发教务处,以便统一安排教室。 3、各学院院长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实训教学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实训教学计划,督促带教老师认真备课,检查监督实训课堂教学情况,对实训教学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协调,保障实训教学的顺利进行。请实训带教老师将每次实训学生出勤情况记录在学生实训出勤记录表中(附件2)。 4、实践办、教务处、督导室和学生处协同合作,协调实训教学工作,加强对实训教学的监督检查,对在实训教学中实训安排不合理、管理不到位、纪律松散等现象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于严重违反学校纪律,出现严重教学事故的部门和个人按照校纪校规进行严肃处理。 三、实训地点 各学院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在校内安排实训,在确保实训单位落实、内容落实、时间和指导教师落实、安全工作落实,且可检查的前提下,也可安排在校外实训。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可能出现人身意外的实训教学活动,视情况可签订安全协议,并加强安全巡查,发现隐患立即消除,确保不出意外。 四、实训总结 各学院在组织实训结束后一周内,完成附件2--5的填报工作,连同成绩登记表,按附表上的说明填写纸质版并签字后送实践教学办公室。学生实训成绩按照教务处的要求按时输入教务软件系统。 五、实训经费: 实训涉及经费问题,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技能实训进程表 2.上海震旦职业学院集中实训学生出勤记录表 3.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实训课程教学总结表 4.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学生技能实训小结表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2017年5月22日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印发 附件1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技能实训进程表
说明:电子版送教务处统一排课。 附件2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集中实训学生出勤记录表 学院: 年级: 班级: 班主任:
说明:1、行列不够可以自行增加。 2、本表由实训指导教师填写,实训结束后交实践教学办公室存档。 附件3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实训课程教学总结表 学院 年级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学院院长签字: 说明:本表分别送教务处和实践教学办公室。 附件4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实践课程学生小结表
说明:本表二级学院留存。 |
来源:院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