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学生过失提醒制度实施办法 |
信息公开网站管家 2016-07-01 浏览【163】 |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学生过失提醒制度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进一步完善学院的管理体制,特制定学生过失提醒制度。学生过失提醒制度是针对学生中存在的常见多发的违纪行为所做出的处理规定,以对学生起到警示作用。如多次过失提醒后仍然违纪,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违纪处分。 有以下违纪行为之一可给予过失提醒: 1、无故旷课达到10课时,给予第二次过失提醒; 3、在校园内喝酒或酗酒,但未造成后果; 5、在宿舍内违章使用电器,经劝阻不听,但尚未造成后果; 7、不按规定时间晚归或夜不归宿; 9、在校园内打架,但未造成后果; 11元内(同时需进行赔偿); 12、在宿舍喂养小动物或宠物,经教育不改; 14第三条、保卫处、宿管办或者辅导员发现有以上违纪行为的学生时,有权向违纪学生发出《过失提醒决定书》。保卫处、宿管办发出《过失提醒决定书》之前,通过《过失提醒联系单》与辅导员取得沟通联系以后,决定处理意见。 2、《过失提醒决定书》发出后,由辅导员在班内公开宣布,并告知家长。 4第四条第五条<span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mso-themecolor:= text1;= style=font-family: 宋体; line-height: 1.5; word-wrap: break-word; color: black;>此条例从修订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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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震旦学院信息公开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