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工年度考核的实施意见
信息公开网站管家  2015-12-07   浏览【316

  

沪震职[201581

  

关于教职工年度考核的实施意见

  

  

为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教职工的工作质量意识,规范教职工的教育行为,加强教职工自我表现管理和自我发展,实践人文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构建和谐校园。现就本年度考核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个人总结与部门交流相结合,领导评鉴与师生测评相结合和上级考核下级的方法,同时兼顾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培训、聘任、晋升,以此激励全体教职工勤奋工作,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切实激励教职工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业务管理水平,推动我校各项工作跨上新台阶。

二、考核的组织管理

1、学院设立由校领导、党办、办公室、人事、教务、督导、工会、教职工代表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以支部为单位)设立由部门负责人、总支书记、工会小组长、教师代表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

2、考核领导小组的职责:

1)组织、指导教职工考核工作。

2)审核考核评等意见。

3)处理申请复核考核结果事宜。

三、考核范围和对象

1、学院在编在岗的教师、管理人员、辅导员和教辅人员。

2、新进人员中在校工作超过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未超过半年的,参加工作小结交流,不参加年度考核。

四、考核主要内容

1、考核实行“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一票否决制、师德一票否决制,考核工作小组应对教职工的政治态度、日常表现、事业心与工作责任感、组织纪律、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情况要有客观公正的评价。

 2、对照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要求,统盘考虑教职工一年来的履行职责情况,既要科学合理的评价每位教职工年度工作绩效,更要实事求是地对每位教职工的综合表现作出评价。

3、在考核中,教学方面既要注重数量、也要考核教学质量;科研方面既要对照岗位职责要求,又要考虑到科研项目的层次和经费额度,论文发表的刊物等级和质量,应用开发的水平和能力。对学科、学术方向带头人的考核不仅要考核他们个人在教学、科研方面的工作,还要结合他们在学科建设、学术梯队建设、青年教师培养等方面的工作综合考虑。

4、不同岗位人员参照相应的考核标准(详见附表)

五、考核方法和程序

1、考核方法:自评与互评相结合。

2、考核程序:

1)二级学院全体员工以本学院为单位进行考核交流;职能部门以支部为单位进行考核交流。

2)中层干部(包括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优秀人员候选人在中层干部范围内述职。

3)二级学院/职能部门负责人将本部门人员(包含一般管理人员,专任教师,辅导员由学生处统计汇总)考核表(纸质表格)统计、汇总交人事处。

4)学院2015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对各部门上报的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测评讨论后报院领导讨论、审定通过。

5)各部门负责人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个人对此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后三天内向本部门申请复核,本部门报人事处与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商议后一周内提出复核意见。

六、考核等次和标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分数在90分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称职,6069分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详见各类考核表评分要求)。

1、当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不称职

1)无正当理由一年内累计迟到、早退在10次以上的;

2)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到岗或连续脱岗超过3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6天的;

3)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经教育仍拒绝参加考核的;

4)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组织安排的;

5)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

6)严重违法学院规章制度、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

7)其他应确定为不称职的情况。

2、优秀及其他考核等级指标的分配及使用

1)优秀人数为参加考核对象总数的10%。各院(系)、部门的领导优秀等第名额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各单位在确定优秀人员时应兼顾不同岗位、层次的人员。

凡一个学期累计未参加集团/学院/二级学院/职能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会议超过3次者(包含3次)不得评为优秀。

2)评为称职员工比例一般占参评职工总人数的60%

3)评为基本称职/不称职员工比例一般占参评职工总人数的30%

评为优秀员工者作为集团先进个人。整个学院可评2-3个先进班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1、年度考核结果与晋升聘任挂钩,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视各类情况予以调整工作岗位或解聘。

2、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年度考核优秀者有考核优秀定额奖,年度考核称职者有考核定额奖。

八、考核日程安排

120151216之前完成各类考核表格填写发送,过时未发送相应考核表,视为放弃年末考核奖;

32015122425中层干部优秀人员候选人述职报告;

420151231之前学院领导考核领导小组完成15年度考评工作。

各部门必须按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做好员工考核工作。

  

附件:1.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中层干部(二级学院)年度考核表

 2.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中层干部(职能部门)年度考核表

 3.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一般管理人员年度考评表

 4.上海震旦职业学院辅导员年度考核表

 5.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专任教师年度考核表

 6.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二级学院年度考评表(定性)

 7.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二级学院年度考评表(定量)

 8.上海震旦职业学院行政职能部门考评表

 9.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中层干部互评打分表

 10.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各考核表发送邮箱明细

 11.上海震旦职业学院部门内互评打分表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2015年12月7日

  

  

  

  

  

送:集团人力资源部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51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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