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为什么要签订就业协议书? |
2017-09-11 浏览【129】 |
答: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教育部统一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合同,对于毕业生本人、用人单位和培养院校均有约束力。由于在校大学生还不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因此,要以就业协议书的形式,确认双方招(应)聘意向和相关条款,这样做是为了保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各自的利益。 不论毕业生本人被何种用人单位录用,都应签订由学院发给的国家教育统一制定《就业协议书》,目的是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有利于国家有关部门了解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去向及分布情况,便于制定大学生政策,有利于进行宏观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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