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关于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
信息公开网站管家 2015-10-28 浏览【163】 |
沪震职〔2015〕64号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关于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办〔2015〕53号)要求,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要求,根据2014—2015学年我院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本年报。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信息公开情况、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中的统计数据时间为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 一、概述 2014-2015学年,我院不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不断细化,信息公开途径不断丰富,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可以通过校园网、信息公开网、校报校刊、校园广播、宣传栏、微博、微信公众账号等多种形式了解我院各类信息和发展动态。在“上海市教委 2013——2014年度高校信息公开评议” 中,获得高职专科院校名列前茅的好成绩。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信息公开网址为 http://public-info.aurora-college.cn。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网站通过新闻中心公开信息90余条、党建工作公开信息30余条、网上互动、便民服务等多板块同时发布各类信息,主动公开信息共计200余条。 2、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高校信息公开评议指标》规定,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了学校概况、重大改革与决策、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学生工作、财务管理等十余项类目,同时公开信息公开受理及投诉部门和联系电话,提供依申请公开及便民服务等。2014—2015年度,新增二级指标高校招生信息类目(原是学生事务栏下的三级指标),新增三级指标10余项。 2014—2015学年,在招生工作中,我院持续贯彻“八不准、六公开、三监督”制度,做到阳光招生,《招生章程》严格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在教育部阳光平台及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社会公众及师生也可在信息公开网站查询。在招生过程中,学生和社会密切关心的招生计划、专业介绍、考试大纲、面试大纲等内容提前公示,考场安排、招生现场确认注意事项等内容亦主动公示,极大程度上促进招生工作与社会需求的良性互动。凡报考我院并参加我院组织考试的考生成绩,考生和家长均可以通过网站和声讯电话进行查询和咨询。在录取环节中,新生名单均在网上公示一周。2014—2015学年中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得到考生、家长乃至社会的认可,招生录取工作中没有收到任何投诉。 在财务信息公开方面,我院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各项财务制度,,更新教育收费标准、年度预决算表、政府拨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表等,逐步细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接受家长、学生、教师及社会的监督。 其他方面: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2015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增加高校招生信息类目、学校“十三五”规划进展情况等。 (二)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院信息公开网站设置依申请公开栏,申请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申请。 2014—2015学年,我校共受理依申请公开 0 件。 (三)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14—2015学年,我院对在校师生进行信息公开情况座谈,经过院领导和信息公开小组的努力,我院信息公开评议好评度在 90% 以上。 (四)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4—2015学年,学校未收到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信息。 三、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我院信息公开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后台支持相对薄弱,设计上仍有缺陷需要进一步修改,网站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在人力、物力上加强。同时由于学院内各部门对信息公开思想认识重视程度不一,导致部分信息未能及时公开,信息公开网站使用率不高等。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不断强化各部门信息公开思想重视程度,深化学校信息公开内容,深入信息公开领域。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2015 年10月28日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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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震旦学院信息公开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