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
信息公开网站管家 2017-06-21 浏览【152】 |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以下简称《规定》),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贯彻<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通知》(沪教委学〔2017〕21号)要求,学校各职能部门对我校的学生管理规定做了认真梳理,然后严格对照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将相关修订后的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6月21日至6月27日。如有异议,请与学生处毛燕静老师联系(电话:66866919)。 公示制度清单: 1、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 2、上海震旦职业学院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办法 3、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4、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校园治安管理规定 5、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6、上海震旦职业学院课堂教学秩序管理办法 7、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学生安全文明上网守则 8、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管理规定 9、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办法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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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震旦学院信息公开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