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学生自治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
2016年学生工作会议的一项重要成果就是筹建成立了“校学生自治管理委员会”,鼓励学生参与学校管理,通过学生的“自律、自立、自强、自治”,促进学风和校风建设。
2016年12月9日的学生工作会议闭幕式上,张惠莉理事长和黄晞建书记为“校学生自治管理委员会”的成立进行了揭牌仪式。学生处副处长徐磊介绍了成立的宗旨、组织架构、工作职责等。学生自治管理委员会在学生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我校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作用,发扬我校学生的自治精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我校校风、学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委员会下设四个部门,分别是:组织宣传部、校风学风监察部、生活园区管理部和校园环境监察部。参与的成员以我校15级学生中部分高级党校学员为骨干。
15级营养检测专业的顾振宇同学作为首届“学生自治委员会”会长作了发言。他代表全体成员向学校郑重承诺,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继续努力学习,认真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为同学们树立榜样,引领先进。并介绍了工作职责和设想,表示将愿为学校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黄晞建书记对“校学生自治管理委员会”的成立表示了肯定和支持。他说,学生管理工作要上一个台阶关键在于是否能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学校要实现良性发展,关键也在学生。所以,黄书记对学生自治管理委员会的学生说:“如果你们遇到困难,可以直接来找我,我帮你们一起解决”。黄书记也要求学校管理部门要对学生的自治管理予以协助和支持,让学生能真正成为学校的主人。
相信我院的学生管理工作,在校团委、校学生会和“校学生自治管理委员会”的协同努力、团结合作,各司其职,互相协调的基础上,能充分调动各级学生骨干的作用,进一步激发全体学生当家做主的意识,做到爱校如家,“自律、自立、自强、自治”,为创建我院优良的学风、教风、校风而共同努力。
(撰稿 学生处 毛燕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