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震职〔2016〕90号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学校星星榜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鼓励学生积极进取、乐于奉献、努力拼搏,营造良好的学风校风,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15-2016学年学校星星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比例
我校2014级和2015级全体在校生为评选对象。
各二级学院按照年级学生总数不超过5%进行评选。
二、奖励标准
学校“星星榜”设“奉献之星”、“攀登之星”、“拼搏之星”三个奖项。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00元。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思想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能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3.各个奖项评选标准如下:
(1)“奉献之星”:关心集体、奉献他人、热心公益、乐做好事、服务同学、为班争光。
(2)“拼搏之星”: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刻苦,或因学习基础较差,个别学科学习仍然存在困难,
(3)“攀登之星”:原来起点较低,甚至有过违纪现象,经教育,各方面有明显进步。
4.学年平均成绩在60分及以上。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校奖学金:
(1)已获得该学年奖学金者。
(2)因违法乱纪受到司法机关处理者。
(3)有不良诚信记录者。
四、评选程序
1.学生根据评选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提出申请,并递交《学校星星榜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由辅导员同班级奖助学金五人评审工作小组根据申请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初审。初审确定名单后,在班级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所在学院进行复审。
3.各二级学院组织院系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对各班级上报的名单进行复审。复审后在各二级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4.学生处在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领导下对各院系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将评审结果在校区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立学校星星榜获选学生名单。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广泛听取师生意见,自下而上进行推选。
2.学校星星榜的评选工作一般在11月底前完成。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学校整体安排,严格根据评选程序,按步骤有序地进行推举、公示等工作。各项材料上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20日。
3.各二级学院要组织辅导员利用学生获奖契机,引导学生继续努力拼搏,取得更大的进步和成绩。
六、报送材料
1.《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学校星星榜申请表》(见附件1,每人一式两份)
2.推荐学生需附上《2015-2016学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每人一式两份。
3.各二级学院《2015-2016学年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学校星星榜推荐名单汇总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xsc@aurora-college.cn,格式和结构见附件2)。
联系人:毛燕静 徐磊,联系电话:66866919
附件:1.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学校星星榜申请表
2.2015-2016学年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学校星星榜
推荐名单汇总表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2016年10月20日
附件1
编号: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学校星星榜申请表
( —— 学年)
基本情况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院系 | | 班级 | | 学号 | |
政治面貌 | | 民族 | | 联系电话 | |
职务 | | 申请“星星榜”奖项 | |
身份证 | | | | | | | | | | | | | | | | | | |
学习 | 第一学期 | 平均成绩 | | 专业排名(名次/总人数) | / | 综合素养德育成绩 | |
第二学期 | 平均成绩 | | 专业排名(名次/总人数) | / | 综合素养德育成绩 | |
学年主要活动参加情况 | 日期(年/月/日) | 活动名称 |
| |
| |
| |
| |
申请理由 (100字) | (以第一人称,根据“星星榜”评选条件填写申请理由,重点描述自己取得的进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此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本人档案、学校各一份。
2.经系、院、校盖章、签字方有效。
| 申请人签名(手签):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推荐理由(100字) | 辅导员签名(手签):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五人小组意见 | 五人评定小组组长签名(手签):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院/系意见 | 院/系领导签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学校意见 | (盖章) |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制表
附件2
2015-2016学年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学校星星榜推荐名单汇总表
一、格式
请用Microsoft Excel文件制作,文件名:二级学院名称+2015-2016学年星星榜推荐名单.xls(如传媒艺术学院2015-2016学年星星榜推荐名单.xls)。
二、结构
1.序号
2.姓名
3.学号
4.二级学院
5.班级
6.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