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震职〔2016〕9号
关于做好2016年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6〕4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学院2016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3、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4、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5、原则上应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比例
按上级要求,我院2016届优秀毕业生按毕业生的3%比例进行评选,我院可推荐的优秀毕业生人数为36名。其中公共卫生与护理学院13名,机电工程学院7名,新闻与传媒学院7名,经济管理学院7名,东方电影艺术学院2名。
四、评选程序和时间
1、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评选市优秀毕业生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根据要求,认真组织评选。
2、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广泛听取学生和教师的意见,按照评选条件自下而上进行推选。
3、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严格按比例推选出候选人名单,并在各二级学院进行公示,经二级学院领导评审同意后,将本学院优秀毕业生的名单以及评选流程以书面形式报院评审领导小组审核。
4、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在3月30日之前完成。
五、评选材料
(一)《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每人一式两份,样张见附件1,可复制)。
(二)为编制我校《优秀毕业生风采录》,另提交以下材料:
1.文字资料
(1)个人简介
200字简介(第三人称),含学生基本信息、所学专业以及在校期间所获各类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填报,同一类奖项按级别大小逐级排列。
(2)事迹正文
1000字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行文,材料应真实、全面地反映该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包括毕业实习)、创新能力、就业等各方面的优异表现。个人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文章标题要求简练精确、形象生动、能集中反映文章中心思想。文章内容要求主题深刻、事迹感人、格调向上、语言流畅。(请勿在事迹正文中加入个人照片或获奖证书等的扫描件)。
(3)师长点评
100字点评,由学生所在班级辅导员对获奖学生在校期间总体表现进行精辟评述。
(4)字体要求
标题要求:宋体标题,三号字体;正文要求:宋体正文,四号字体。
2.图片资料
提供2-3张学生生活照(JPEG格式)。
3.视频材料
A.视频长度1-2分钟, 500M, MP4格式;
B.标清分辨率作品:采用标清4:3拍摄,分辦率设定为720 x576, 标准 PAL制式 DVD影碟;
C.高清分辦率作品:采用高清16: 9拍摄。分辦率不超过1280*720, MPG文件(MPEG-4视频解码,),推荐使用高清16: 9 拍摄;
D.视频命名规则为:姓名一专业一视频名称;
E.视频内容包括:对母校及师长的感恩;对学弟学妹的寄语;目前实习情况;其他内容;
F.参赛作品存储介质为 DVD光盘x2份。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2016年3月4日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6年3月4日
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01 年)
姓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生源地 | | 民 族 | | 政治面貌 | |
专 业 | | 学 历 |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 |
就业单位 | |
身份证号码 | | | | | | | | | | | | | | | | | | |
曾获荣誉 | (大学阶段起) |
主要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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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此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本人档案、学校各一份。
2.经系、校(院)盖章,领导签字方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