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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2017-11-13   浏览【287

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坚持“谁聘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一、要严格把好接受关,认真核查,弄清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被聘合同工、临时工、民工,必须带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到保卫处备案并办理临时出入证手续。

    二、在同外包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时必经同时签订治安保卫、安全协议(或承包合同中含治安保卫、安全方面条款),落实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对内部安全管理的责任并做好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三、外来施工单位人员在施工前必须到保卫处办理登记和临时出入证手续,并接受安全教育后方能进校施工。

    四、施工人员一律配戴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自觉接受门卫检查,携带物品出门,一律凭雇请部门负责人签发的出门条放行。凡有证不戴、使用过期证件、冒用他人证件或无证进学校的均属违反管理规定。

    五、施工人员应注意仪表仪容,不得赤脚赤膊、拖鞋进校门;按指定施工区域施工或活动,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教育区和学生生活区;不得在施工区接待来访亲友,不得留宿客人。

    六、施工单位及人员严格执行学校的消防、用火、用电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有关规定。

    七、违反上述规定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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