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家长的陪同下带好退学申请,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长签字之后,在教务处领取退学申请表(一式两份),至各部门签字同意后将申请表和当学年学费收据交教务处,至教务处办理退学退费手续。教务处受理地点:宝山区市一路88号1414室教务处受理时间: 每周 一 、 二上午 8:30——11:00,下午1:00——4:00 (寒暑假、节假日除外)
学生在家长的陪同下带好退学申请,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长签字之后,在教务处领取退学申请表(一式两份),至各部门签字同意后将申请表和当学年学费收据交教务处,至教务处办理退学退费手续。
教务处受理地点:
宝山区市一路88号1414室
教务处受理时间:
每周 一 、 二上午 8:30——11:00,下午1:00——4:00 (寒暑假、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