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管理制度 |
信息公开网站管家 2014-04-09 浏览【332】 |
为贯彻实施学院教师队伍建设第十二五规划的要求,逐步构建一支学历职称高、为人师表优、业务知识精、创新能力强、教科研水平好的高素质师资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师德、学历、知识和能力要求: 教师除了要具备应有的政治素质外,在师德、学历、知识和能力 方面需具备下列条件: 1、 师德要求 师德为教师素质之本。本院教师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远 大理想和敬业精神,形成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观念和教育方法,确立教书育人师德风范和师德形象,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2、 学历要求 教师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 知识要求: (1)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础知识; (2)我国法律、法令、政策方面的基础知识; (3)教育科学理论知识; (4)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 (5)一定的新技术、新工艺或新学科的理论知识。 4、能力要求: (1)具有二门或二门以上课程的理论教学能力; (2)专业教师应具备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和指导或主持学生实 验、实训、实习、课程设计、社会调查、毕业设计(论文)的能力。实习指导教师应具有高、中级工以上的技术等级水平或相应的业务水平; (3)能运用一种外语阅读或翻译本学科资料的能力; (4)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自行制作多媒体课件和运用多媒体教 学手段进行教学; (5)具有编写本专业课程的教材、讲义、教学参考书的能力及一 定的教学研究能力; (6)普通话达到规定的等级水平; (7)中、高级职务的教师还应具有科学研究和指导新教师的能力; (8)具有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创新能力。 二、教师引进 教师的引进工作是保证学院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必须切实抓 紧做好。每年由教学部门根据专业发展的要求及师资队伍现状,提出引进意向,报院人事处,由人事处负责具体引进工作。引进对象重点为研究生或高级职称、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和热爱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 三、教师培养途径与方式 可采用业余、基本业余、全脱产的方式进行短期或长期培训,也可以在工作中采用以老带新的培养方法,通过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的培训进修方式,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达到提高教育质量的目的。 (一) 理论进修 1、 学历进修:凡未达到规定学历的教师,都要通过进修达到 规定学历。对表现好、任务重的骨干教师,院方应主动为其创造学历进修的机遇与条件。新进校的教师在一年实习期内一般不安排学历进修。 2、 教育科学理论进修:凡非师范院校毕业的教师,都必须参 加高等教育学、心理学等师范专业课程进修,并通过考核合格。 3、 外语、计算机和普通话进修:为满足教学需要,凡外语、 计算机和普通话水平尚未达到专业技术职务要求的教师均应参加进修,并通过考核。 (二) 业务实践能力进修 1、 社会实践:凡没有经过社会实践的教师,每年应分期、分 批参加一定时间的生产和社会实践。专业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每学年不少于7天。 2、 专业培训:学院的新教师,由教学部门安排有丰富教学经 验的老教师负责传、帮、带并签订带教协议,时间至少一年。 所有教师在每三年中至少接受240学时的业务培训或新技术、新 工艺、新知识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更新知识,扩大知识面。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每五年应有540学时的进修时间。 四、教师聘任 教师(实验员、指导教师)实行聘任制,是教师管理工作的一项根本制度。学院应贯彻择优聘任、竞争聘任的原则,克服论资排辈的倾向,积极为中、青年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要依据各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作用及各教学部门的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轻重和所需资格条件合理设置教师岗位,作为教师聘任的前提。在技术职务评聘中,实行师德和教学考核一票否决制。 根据职改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对取得任职资格的教师按一定的聘任程序,聘任相应的教师职务,并与被聘教师签订聘约,颁发聘书。聘约应明确受聘的岗位,应履行的职责,所承担的任务,应遵守的纪律和聘任期限等。对于教学效果较差、学生反映较大的教师,教务部门商院人事处根据有关规定停或取消授课资格,并及时更换教师。 五、教师考核 建立和健全教师(包括实验、指导教师)工作考核制度,是加强对教师聘后管理的重要手段。学院对教师的考核应以教师的职业道德、工作规范和岗位职责为依据。要严格掌握思想政治标准,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以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业绩为主要内容,重点考核所完成的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效果、实绩、教育科研及所反映的教育水平和能力。根据逐级考核、以基层考核为主、日常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有计划地每年按教师任职条件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对全体教师考核一次。 学院建立相应的考评委员会,由院教学督导室、各二级学院、系(部)负责人、教研室、专业负责人认真做好日常考评工作。考评材料归入教师的业务档案,考评结果应作为评选先进、晋升、续聘、低聘和解聘的重要依据。 六、教育科学研究 积极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是提高教师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学院学术委员会、院研究所要制定学院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活动的计划;组织学习教育理论及新技术;编写教学研究刊物和资料;组织论文选送和评审。教师必须参加由教学研究所安排的各种教学研究学术活动,带着课题进行教学,并认真撰写教学研究文章,以增强学院的学术气氛,提高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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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震旦学院信息公开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