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思想道德行为规范 |
信息公开网站管家 2014-04-09 浏览【268】 |
一、爱国守法。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二、敬业爱岗。热爱教育事业,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努力进行教学探索,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三、严谨治学。遵循教学规律,树立严谨求实的作风。刻苦钻研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从严治学,从严执教。 四、团结创新。尊重同志,团结协作,树立全局观念,维护学校声誉。善于吸收本学科学术领域的最新成果,勇于开拓,勇于创新。 五、教书育人。认真备课授课,严肃课堂和考试纪律。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努力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六、为人师表。加强自身修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仪容仪表整洁大方,言谈举止文明,自觉杜绝一切有失教师身份的言论和行为,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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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震旦学院信息公开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