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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的办法
信息公开网站管家  2014-04-09   浏览【258

为切实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更好地培养学生成为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结合学院自身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 双师型教师的条件:

1、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讲师以上教师任职资格的专

任教师。

2、 结合专业课任教情况,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通过国家组织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取得国家承认

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如会计师、统计师、主治医师、工程师等)。

(2) 通过国家组织的各类执行资格考试,取得中级以上执行资格

证书。

(3) 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

际工作经历且取得一定的技术成果。

(4) 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能全

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5) 近五年内在校内校外主持或参与了某个地市级以上工程项

目或技术开发工作,并在其中发挥骨干作用,成果已被企业使用且效益良好(提交法人单位开具的证明文件以及表明本人所完成工作的技术文件)。

二、“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及措施

各二级学院应加强对“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工作,根据二级学院发展需要制定3-5年的“双师型”教师培养计划,并报学院人事处,经院领导审定后组织实施。根据“双师型”教师的具体要求,可以结合实际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 各二级学院均要建立本专业教师进修“双师”计划。

2、 加强对现有教师的培训和培养,使之尽快具备“双师”素

质。积极鼓励和选派相关教师参加国家组织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和各类执行资格考试取得中级以上执行资格证书。

3、 走产学研结合的路,加强与行业企事业单位联系,开展科

技服务提高教师专业技术水平。

4、 有计划地组织专业教师到生产第一线进行业务实践,进行

中短期专业培训,系统掌握业务技术流程,强化操作技能,提高教师动手能力和“双师”素质。

5、 招聘具有“双师”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校担

任专任教师,扩大“双师型”教师比例。

6、 聘请社会上专家、企业家、高技能人才担任客座教授。聘

请实习、实训基地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定期授课或进行现场教学,使学生能接受到“双师型”的教育。

三、有关待遇

教师实施“双师型”进修计划的时间可抵算一定的教学工作量,

但须经二级学院审核后报人事处,对其进修完成情况考核后予以确认和发放。

来源:震旦学院信息公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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