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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档案管理细则
信息公开网站管家  2014-04-09   浏览【290

为了使学生档案及时、安全地保管和转递,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学生档案归档要求

1.各班班主任负责将新生档案收齐保管好,以免遗失。

2.将新生自带的各类档案材料(如:录取通知书、入党、入团志愿书以及相关材料)归入档案袋。

3.档案收齐后,按照新生学号顺序整理好,并附上新生名单清册,向档案室办理移交手续。如遇迟交的档案,请班主任负责收齐后,及时归档,以免遗失。

4.归档前,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做好阅档记录,阅后及时将材料归入档案袋,以免丢失。

5.新生档案袋必须于进校当年的10底前归档,以便正常利用。

二、学生档案保管制度

1.库房应有防火、防潮、防高温、防盗的设备。

2.学生档案应建立登记和统计制度,经常核对档案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严禁任何个人私自保存他人的档案,对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的,应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4.保持库房内的清洁卫生,下班前检查门、窗和锁门。

5.档案工作人员遇有调动,要办好移交手续。

三、学生档案转递制度

1.学生档案要通过机要交通转递,不能邮寄和交学生自带。

2.转出的档案必须完整齐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递。

3.转递档案必须填写“学生档案转递通知单”和通知单中的项目,档案要严密密封。

4.收到档案的单位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立即把回执寄回。

5.严格执行转递制度,及时转递,避免滞留档案。

四、本细则自2012年9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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