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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值班制度
  2017-09-11   浏览【292

为保证学院安全、稳定和对内、对外工作的连续性,促进学院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特指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学院计划和安排的值班。上级和学院党总支、行政在其它特定时间要求的值班,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学院值班的具体工作,由党政办公室拟定方案后,报学院主要领导批准实施。部门值班(联合值班的由综合处室统筹安排)分管领导审批,交党政办公室备案。

三、学院值班由学院领导带班,原则上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计财处、科研督导处等部门参与;教学工作由教务处牵头,相关系(部)参与;学生管理由学生工作部牵头,相关系(部)参与;总务、后勤、保卫原则上由本部门统筹安排。

四、值班人员职责

1、院级带班领导是值班当天学院的具体负责人;部门值班人员是值班当天职责范围内相关的首问责任人;

2、带班领导值班当天负责学院各方面工作的统一协调部署 和对各部门值班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部门值班人员负责职责范围内各方面工作的协调、衔接、联络和具体处理。

3、带班领导应确保当天24小时通讯畅通;各部门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五、值班工作职责

1、值班人应准时上下班,下班时对门窗、电源、电器等进行认真检查,确保安全;

2、值班期间对外单位来访、办事人员以及到校咨询学生和家长要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各种问题,不清楚的要及时请示并作好登记;

3、各部门值班人员对在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要及时正确地进行处理,自己不能处理的要迅速请示汇报;

4、对来电来函要及时处理,并登记在册。如有紧急电话、传真、信函等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

5、值班人员在值班结束时要做好交接工作,特别是值班期间未尽公务、钥匙及印鉴要交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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