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
2017-12-11 浏览【266】 |
原则: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管理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严禁会计人员一人保管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根据区人事局的有关规定进行轮岗。 出纳岗位 一、负责货币资金的收付、保管,审核原始凭证和编制收付记账凭证以及支票管理的工作。 二、根据本单位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规定,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原始凭证是否齐备,是否符合规定,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符合无误后,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填制记账凭证并按顺序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或者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逐日结出余额。 三、根据本单位的现金管理制度规定,负责库存现金保管。 四、根据本单位的银行存款管理制度规定,办理银行结算业务。 五、根据本单位的支票管理制度规定,使用和保管银行支票。 六、根据本单位的票据管理制度规定,使用票据。 会计岗位 一、负责编制转账凭证,收付凭证稽核,登记总账和明细账,编制会计报表;负责编制本单位的经费预算、财务收支计划和分析;负责财产清查、票据管理以及会计档案管理。 二、按规定编制转账凭证。对出纳编制的收付凭证进行复核,具体复核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是否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及预算管理的要求,发现差错及时纠正弥补。 三、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结合本单位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总账,明细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同时按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进行账簿登记。 四、根据本单位的银行存款管理制度规定,每月月末核对银行账户,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五、根据相关规定,编制本单位会计报表和部门经费预算,在规定期限内,向财务部门报送。 六、按财政批复的预算规定进行部门经费开支。 七、根据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材料清查制度的规定,定期会同物资管理员对固定资产、材料进行盘点清查,做到账实相符。 八、根据本单位的票据管理制度规定,保管票据。 九、负责保管银行印鉴中的财务专用章。 十、根据本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规定,负责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立卷、归档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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