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震旦职业学院重大维修工程管理办法
信息公开网站管家  2014-07-07   浏览【154

一、为了加强学校重大维修工程和零星基建项目的管理,更好地实施校有房产及其设施的维护保养,使有限的维修经费发挥最佳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保证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凡在学校财务处核销资金的校有房屋及其设施的修缮装修工程,均适用本办法。

三、重大维修工程立项

1.一般项目的立项:

(1) 申报时间为每年五月底之前,超过此时间申报,将列入下年度大修计划。

(2) 申请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含修缮内容、资金来源、工期要求,施工期间的特殊安排等),同时,到校内各有关部门办理“上海震旦职业学院申请修缮工程项目会签表”,请各有关部门对申请项目提出意见。

(3) 申请单位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上海震旦职业学院申请修缮工程项目会签表”报校后勤处核批,由校后勤处根据使用单位用房实际情况审核是否要进行修缮。

(4) 校后勤处核批后转基建科由基建科实地勘察,了解情况后制订修缮方案,同时编制项目概算。

(5) 基建科将汇总后的项目资料报校修缮项目预算论证小组,并送校财务处备案。

(6) 校修缮项目预算论证小组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施工范围及内容、实施的可行性、资金情况等,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筛选。

(7) 基建科根据学校修缮项目预算论证小组选定的项目,整理汇总,上报院办,由主管校长提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最后确定年度大修计划(审定稿)。

(8) 年度大修计划(审定稿)确定后,上报教委办理立项手续,同时,必须列入校财务年度计划,由财务处落实款项。(除特殊的抢修项目可及时处理,否则上述条件缺一均不可上)。

2.特殊项目的立项:

(1) 在年度大修计划(审定稿)以外,特殊需要大修的项目,由申请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含修缮内容、资金来源、工期要求,施工期间的特殊安排等)。直接向校部提出修缮申请报告。

(2) 经校领导同意立项后转发基建科、财务处。

(3) 基建科负责确定大修范围及内容,并作出工程概算。

(4) 财务处根据工程概算,落实专项资金。

3.修缮项目所需资金,包括各院(系)自酬资金,必须由财务处统一管理使用。

4.大修项目(包括特批项目)经批准立项和资金落实后,由基建科负责具体实施。

5.大修项目原则上应在资金落实后实施。

四、重大维修工程招标

重大维修工程队伍的招投标工作参照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实施。

五、重大维修工程施工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的程序办事,以维护房屋使用功能和延长房屋使用年限为目的,做好大修和零星基建的管理工作。

2. 实行工程项目负责人制度。每项工程指派专人管理,从参与选点定位,讨论扩初、概算,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全面负责工程的质量控制、工期控制、投资控制,协调与使用方及施工单位的关系,做好施工记录和现场签证。

3.实行工程管理多方参与制度:

(1) 除学校公用设施(如道路、围墙等)的大修建设项目管理由学校基建科负责建设管理外,其他修缮项目须以使用方为主进行管理,基建科职能是参与、监督、审核。

(2) 修缮项目根据需要委托社会监理或代理公司参与管理。

4.实行修缮工程施工许可证制度

为了规范校内施工单位的管理,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办理由后勤保卫处制作的进校施工许可证。

 5.重大维修工程的签证办法参照基建项目实施

6.修缮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修缮工程竣工后,由基建科组织学校有关部门(包括使用单位)对工程进行全面验收。做好验收记录,并送有关部门备案。

7.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由项目负责人负责,从项目立项开始,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后,按照规定及时将工程竣工资料送有关部门归档。


来源:震旦学院信息公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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