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震职人[2016]2号
关于高瞻同志具备副教授任职条件的通知
经上海市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联合评议学科组评议通过,联合评议工作委员会同意,高瞻、姜超二位同志具备副教授任职条件。同时聘任为副教授。
聘期从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止。
特此通知。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人事处
2016年4月1日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人事处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