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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学工作规范的补充意见
信息公开网站管家  2014-07-02   浏览【326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教学工作规范》对如何规范我院教学工作作了全面、原则的规定,我们必须严格执行。现根据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一、无论是专职还是兼职教师,一旦接受了某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就要完成这门课程教学过程中的所有任务。除了认真备课上课、根据教学对象改进和调整教学方法、布置并批改课外作业、出卷阅卷等外,还要撰写课程教学大纲、填写教学进度表、拟写教案,考试结束后还要作试卷分析等。

二、新开设的课程原先没有教学大纲,任课教师有责任根据系里的要求撰写课程教学大纲。

三、任课教师必须及时、认真地填写教学进度表。根据课程规定的总学时合理安排进度,以确保教学任务的圆满完成。

四、任课教师要精心设计教案,及时完成教案的拟写,以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学有效性。

五、期末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要认真、仔细分析试卷,根据表格标示的要求,认真填写试卷分析表。

六、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以及出卷阅卷等,何时完成,学院都有具体、合理的时间要求。如果未能按时完成,则被视为未能准时完成教学任务。 由教务处书面通知人事处,兼职教师则停发按3元/节计算、期末发放的补贴费。如能在学期结束前完成并交齐,则下个月补发;专职教师,上半年扣发4月份(五一节)的考核奖300元,下半年扣发12月份(元旦)的考核奖300元。如能在学期结束前完成并交齐,则下个月补发。

七、本补充意见自二0一一年六月一日开始实行,解释权属院教务处、人事处。

 

附注:

任课教师须完成并交教务处的材料:

1、教学大纲(新开设课程,原没有大纲)

2、教学进度表

3、教案(抽查,不必都交)

4、期末考试试卷(A、B两套,标准答案)

5、批阅好的试卷、成绩单(包括电子版)

6、试卷分析表

 

来源:震旦学院信息公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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